requestId:687924b62e5ce2.29064094.
7月30日,福建泉州印發《泉州電網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規定》,此中規定直調電廠(不含風電場)考察扣罰所得,所有的用于對并網電廠的獎勵,按對保證電網平安穩定運行和進步電能質量所做貢獻的鉅細,返還給參與考察的電廠。
(相關閱讀:圖解丨泉州電網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規定)
規定風電場考察扣罰所得,按對保證電網平安穩定運行和進步電能質量所做貢獻的鉅細50%用于對并網風電場的獎勵,其余50%按并網容量比例返還給參與考察的風電場。
此外還明確電網調度紀律規定及考察。電廠應按調度規程嚴格執行調度紀律,有違反下列事務之一者,定為違反調度紀律,每次扣罰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一)未經調控中間批準,私行改變調度部門管轄范圍內的一、二次設備的狀態,以及與電網平安穩定運行有關的機組調速系統、勵磁系統(包含PSS)、高頻切機、低頻切機及快關保護、低頻自起動、平安穩定把持裝置、電廠(含風電場)AVC裝置、系統和主機變保護等繼保和平安自動裝置的整定值、光伏電站頻率保護、防孤島保護和毛病解列裝置等繼保和平安自動裝置的整定值;
(二)不執行調度指令或不完全執行調度指令;
(三)不如實反應調度指令執行情況;
(四)值長或班長因故離開任務崗位未指定接令者,延誤調度指令的執行;
(五)不執行或不完整執行調控中間所下達的保證電網平安運行的辦法(無法執行的有及時說明緣由除外);
(六)調度管轄設備發鬧事故,3分鐘內未向調度部門匯報變亂現象者(至多先匯報開關跳閘情況,詳細情況可待查清后匯報);
(七)調度管轄范圍內設備發生毛病或過載等情況,在5分鐘內未匯報者;
(八)在調度管轄范圍內的設備上發生誤操縱變亂,未在1小時內向調度部門匯報變亂經過或發現造假謊報者;
(九)廠站未實行設備異動治理流程;
(十)電網指定的調頻廠未實行調度規程所規定的調頻職責;
(十一)調控中間根據電力調度規程認定的其他違反調度紀律的事務;
(十二)違反電力調度機構文件、調度機構私函等有關請求的;
政策原文及解讀如下:
泉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泉州電網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規定》的告訴
各縣(市、區)工信部門,國網泉州供電公司,各直調電廠:
為適應我市電力行業發展需求,加強并網電廠運行治理,保證電力供應,我局對2007年發布的《泉州電網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辦法(試行)》(泉經電力〔2007〕148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泉州電網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規定》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泉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6日
泉州電網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并網電廠運行治理,確保電網和發電設備平安、穩包養管道定、優質運行,保證電力供應,根據《中華國民共和國電力法》、《電網調度治理條例》、《風電場功率預測預報治理暫行辦法》,結合泉州電力系統運行實際,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泉州電網各直調發電廠站。泉州電網直調發電廠站是指與泉州電力調度把持中間(以下簡稱“調控中間”)直接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發電廠站(含風電場、光伏等)。直調發電廠站遵守平安第一、統籌全市電網優質、經濟運行的原則。風電機組運行治理考察條款與水電、火電、光伏分歧部門詳見第八章節。
第三條 本規定考察依據:《中華國民共和國電力法》、《電網調度治理條例》、《電網調度治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發改委(動力局)、省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有關電力運行治理的規定;電力行業相關的技術規定、標準;電網調度規程、購售電合同以及并網調度協議;月度調度計劃和日發電、檢修計劃;調控中間電能治理系統(EMS)的實時數據和當值調度員的調度錄音記錄;保護啟動動作報告及毛病錄波(毛病信息系統)報告。
第四條 本考察規定不與并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重復考察。在并網調度協議或購售電合同中已執行的考察,本規定不進行考察。
第五條 泉州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依照“統一調度、分級治理”的原則,組織市級電力調度機構和各有關電廠參照《福建省電網統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辦法》制訂本級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規定,并報省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和省調控中間備案。
第六條 泉州電網電力調度機構應堅持依法調度,堅持“包養網車馬費公正、公平、公開”的“三公”調度原則,接收各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的監督、考察和指導。
第七條 各縣(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可依照“統一調度、分級治理”的原則,組織縣(市)級電力調度機構和各有關電廠參照《福建省電網統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辦法》制訂本級統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辦法,并報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章 平安治理
第八條 平安治理軌制
(一)調控中間每月(季度)依照規定發布一次電網上個月(上季度)“三公”信息,內容應包含:
1.通報上一月(上季度)電網和電廠運行情況;
2.上一月(上季度)全網直調火電廠各種結構電量完成情況和存在的重要問題及電廠運行考察情況;
3.下一月(下季度)電網運行初步計劃;
4.設備檢修情況和計劃設定;
5.供熱機組數據(包含:供熱量、熱電比和熱效力等)。
(二)電廠應對照有關平安生產規定按期開展平安年夜檢查或專項平安檢查,在電廠平安自查的基礎上,調控中間會同發電企業按期開展觸及電網平安穩定運行的平安檢查,并落實各項整改辦法,調控中間應共同電廠落實各項整包養網車馬費改辦法。
(三)對嚴重政治活動或節沐日等特別時期所制訂的保供電計劃和辦法,電廠應積極落實,并在進進保電階段前向調控中間匯報各項任務準備情況。
(四)在威脅電網平安的任何緊急情況下,調控中間值班調度員可以采取需要手腕確保和恢復電網平安運行,包含額定容量范圍內調整電廠發電出力、發布開停機指令、對電廠實施解列等。
第九條 平安性評價及反變亂辦法
(一)平安性評價。電廠應按期開展涉網平安性評價任務,且應達到規定的并網必備條件請求。對觸及電網平安穩定運行的評價結論,應報調控中間備案,并期限整改。對于未達到評價必備條件或未落實嚴重平安整改辦法,調控中間有權拒絕電廠機組并網運行。
(二)反變亂辦法。調控中間針對電網平安生產形勢、平安運行中的單薄環節和凸起的問題、電網運行方法等所制訂的各項平安把持及各項反變亂辦法,此中觸及電廠一、二次設備的辦法,電廠應按規定及時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報送調控中間備案。
(三)對調控中間年度全網性反變亂演習,關聯電廠應積極共同,并落實反變亂演習的各項請求和辦法。
(四)各電廠應根據調控中間的主網黑啟動計劃編制或修訂電廠機組黑啟動及系統共同計劃,并報調控中間備案。電廠應落實黑啟動的各項平安辦法,每年應至多開展一次全廠黑啟動計劃演習,同時包養網各水電廠應進行機組黑啟動才能試驗。
第十條 變亂通報和調查
(一)調控中間應在“三公”網頁及時通報電網嚴重變亂,剖析變亂的緣由及影響。
(二)電廠發生觸及電網的變亂(包含電網變亂觸及電廠),應依照泉州電力系統調度規程或有關治理規定向調控中間上報變亂信息,在24小時內供給微機型保護和毛病錄波器報告,變亂剖析報告及整改辦法按變亂調查規程規定的請求向調控中間上報,并期限整改。
(三)對電力平安變亂,按國務院《電力平安變亂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執行,電廠應根據變亂調查結論意見,提出反變亂辦法,并期限整改到位。
未滿足本章各條款治理規定、辦法的發電企業,每項/次扣罰上網電量1萬千瓦時。
第三章 調度運行治理
第十一條 電網調度紀律規定及考察。電廠應包養甜心網按調度規程嚴格執行調度紀律,有違反下列事務之一者,定為違反調度紀律,每次扣罰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一)未經調控中間批準,私行改變調度部門管轄范圍內的一、二次設備的狀態,以及與電網平安穩定運行有關的機組調速系統、勵磁系統(包含PSS)、高頻切機、低頻切機及快關保護、低頻自起動、平安穩定把持裝置、電廠(含風電場)AVC裝置、系統和主機變保護等繼保和平安自動裝置的整定值、光伏電站頻率保護、防孤島保護和毛病解列裝置等繼保和平安自動裝置的整定值;
(二)不執行調度指令或不完全執行調度指令;
(三)不如實反應調度指令執行情況;
(四)包養值長或班長因故離開任務崗位未指定接令者,延誤調度指令的執行;
(五)不執行或不完整執行調控中間所下達的保證電網平安運行的辦法(無法執行的有及時說明緣由除外);
(六)調度管轄設備發鬧事故,3分鐘內未向調度部門匯報變亂現象者(至多先匯報開關跳閘情況,詳細情況可待查清后匯報);
(七)調度管轄范圍內設備發生毛病或過載等情況,在5分鐘內未匯報者;
(八)在調度管轄范圍內的設備上發生誤操縱變亂,未在1小時內向調度部門匯報變亂經過或發現造假謊報者;
(九)廠站未實行設備異動治理流程;
(十)電網指定的調頻廠未實行調度規程所規定的調頻職責;
(十一)調控中間根據電力調度規程認定的其他違反調度紀律的事務;
(十二)違反電力調度機構文件、調度機構私函等有關請求的;
第十二條 日發電計劃和電壓運行把持治理考察(風電除外)。
(一)各發電廠應依照調控中間下達的日發電有功曲線設定發電,調控中間對電廠的有功發電曲線實行誤差考察。
1. 對于依照單機下達日發電有功曲線的火電廠,依照單機進行誤差考察,機組容量為50MW及以上的,允許單機有功曲線誤差不超過±5%;機組容量為50MW以下、10MW以上的,允許單機有功曲線誤差不超過±10%;
2. 對于依照全廠下達日發電有功曲線的水電廠或火電廠,依照全廠進行誤差考察,允許全廠有功曲線誤差不超過±5%;
3. 當實際出力超越上述允許誤差范圍連續時間5分鐘時,對于超發或欠發的電量均予以扣減考察相應的上網電量。若出現非計劃包養條件降出力考察等則不重復考察。
(二)對電廠高壓母線電壓及格率運行考察
各電廠應跟蹤調整調控中間下達的高壓母線電壓把持曲線,確保高壓母線電壓日及格率為100%。若在有調節手腕的情況下達不到請求,每下降1%扣減日上網電量3%。下列情況免于考察:
1.由于電網變亂或節沐日負荷高等緣由,電廠已調整,電壓仍達不到請求,經調度員確認者;
2.電廠側AVC裝置投進運行,并與調控中間主站AVC裝置聯合閉環在線把持運行者;
3.電廠已無調節才能情況下,電壓仍達不到請求者。
第十三條 機組毛病及非計劃停運、降出力考察治理(風電除外)
(一)正常運行的發電機組、線路(屬電廠產權)、風電場組開關每年發生忽然跳閘(發生不成抗力事務及非電廠緣由除外);調試機組(商轉前)逐日超過1次的忽然跳閘,全月超過4次的忽然跳閘(凡付出電網調試備用補償費的機組除外)。每次變亂跳閘扣減的上網電量P=發電機組停運小時數×機組額定容量×0.4×(1+N/10)(第N次),發電機組停運小時數下限最年夜為48小時。
(二)正常運行的發電機組(含鍋爐滅火)、主變、風電場組開關自願停運,扣減的上網電量P=發電機組停運小時數×機組額定容量×0.3×(1+N/10)(第N次),發電機組停運小時數下限最年夜為48小時。
說明:(1)提早24小時向值班調度員提出設備停役申請,并獲得調度批準,或經調度員批準可當即停運的,免于考察。(2)經申請獲得批復或經值班調度員批準,應用低谷(23點至越日6點)時段進行設備消缺。如6點以后不克不及并網,從6點后進行考察。(3)機組進行計劃性包養年夜修結束時,機組初次并網24小時內跳閘,免于考察。(4)因供熱用戶生產線忽然下降無法支撐機組運行外(日常電廠周上報地調能夠需求停機的每日天期),免于考察。
(三)由于機組輔機毛病等緣由非計劃下降出力運行,列進機組非計劃下降包養網出力考察。每發生一次扣減實際上網發電量P=機組下降出力運行小時數×下降出力數×0.3。
(四)備用機組無法按時調起,每發生一次扣減實際上網發電量P=延遲開機時間×50%機組額定容量×0.3。
說明:(1)延遲開機時間=機組實際并網時間?調度指令下達的并網時間。(2)對火電機組,調度指令下達的并網時間應合適調度協議規定的機組啟停時間,未簽協議的暫按各廠現場運行規程規定執行;對水電機組開機,凡調度部門未下達明確的并網時間,普通情況下,正常開機t=10分鐘,變亂開機t=5分鐘(貫流式機組正常開機t=15分鐘,變亂開機t=10分鐘)。不克不及按時開機應說明緣由,經調度部門確認「明天會有人帶去檢查,然後我們會在社區裡發布信的除外。
發電機跳閘、停運時間是指斷路器斷開到機組轉進備用或從頭并網時為止。每次機組變亂跳閘、自願停運和非計劃下降出力(包含缺煤停機或缺煤降出力)時間考察計算時間按不超過48小時,調試機組考察計算時間不超過24小時。
第十四條 風電場日常運行把持治理考察
(一)風電場發電計劃申報考察
風電場發電計劃申報考察以天然月為時間基準,采用百分制,根據各指標(包含風功率預測準確率、上報及格率、申報傳送率、申報完備率)的綜合得分進行考察,計劃申報考察指標綜合評分≥80分的不考察;綜合評分每低1個百分點扣1萬千瓦時。
風電場計劃申報的請求及評分方式參照執行《福建電網直調風電場發電計劃申報治理規定》。
(二)功率原因及格率考察
風電場無功功率的調節范圍和響應速率,應滿足風電場并網點電壓調節的請求。原則上風電場升壓變電站高壓側包養網單次功率因數按1.0設置裝備擺設,風電場在任何運行方法下,應保證其無功功率有必定的調節容量,該容量為風電場額定運行時功率原因0.98(超前)~0.98(滯后)所確定無功功率容量范圍。風電場無功功率能實現動態連續調節,保證風電場具有在系統變亂情況下能夠調節并網點電壓恢復至正常程度的足夠無功容量。電力調度機構能量治理系統(EMS)每15分鐘為一個采樣點,全天96個采樣點。采樣到的各風電場并網點功率原因與功率原因把持范圍進行比較,當并網點功率原因運行于-0.98~+0.98范圍之外為分歧格點,月功率原因及格率小于100%,按下列標準對風電場考察。
(1)99.5%≤功率原因及格率<100%,全場每月考察1萬千瓦時;
(2)99%≤功率原因及格率<99.5%,全場每月考察2萬千瓦時;
(3)98.5%≤功率原因及格率<99%,全場每月考察3萬千瓦時;
(4)功率原因及格率<98.5%,全場每月考察4萬千瓦時。
由于電網變亂或電網側電壓誤差等緣由,電場已調整,電壓仍達不到請求,經調度員電話確認者免于考察。
第十五條 電廠機組調節才能和機能治理考察
(一)機組的啟停及最低平安技術出力治理考察(風電除外)
各電廠應依照調度協議和已核準的報告,把持機組的額定、最年夜、最小出力以及啟停時間和起落速度。
1.機組低出力運行考察
電廠應開展有資質部門參與的機組最低平安出力試驗,并將試驗報告上報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調控中間,經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核準后,作為調控中間考察機組最低平安出力的依據。機組在正常運行中,因電網平安、調度等緣由需求其機組出力應在核準的最低平安出力運行,因電廠緣由而未能達到請求者,其扣罰上網電量為:
Q=△P×T×0.3×(1+N/10)
此中:△P為審定最低平安技術出力與機組實際出力的差值/T為運行時間/ N為機組容量
2.機組最低出力和啟停次數補償獎勵。
在汛期,為優化資源設置裝備擺設,進步水能應用率,燃煤火電機組出力小于最低平安技術出力以及由于電網平安運行調峰需求燃煤火電機組每月啟停次數年夜于2次,為彌補燃煤火電機組的低出力和多啟停機組以及所形成經濟影響,給予必定的補償,或電網特別運行方法下,為緩解電網重載超載進行的水電機組調峰次數年夜于2次,為其補償獎勵電量詳見第七章。
(二)機組的無功調節和進相運行治理考察
并網電廠應根據電網平安穩定運行需求,開展有資質部門(含調度部門)參與的機組進相試驗,并將試驗報告上報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調控中間,經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核準后,作為調控中間考察機組進相才能的依據。
1.對于主網電壓調整請求機組達到規定的進相才能,而未能達到審定的進相才能者,每發生一次扣罰上網電量5萬千瓦時。
2. 對于主網電壓調整需求水電機組空載或進相發無功運行,給予必定的補償,其獎勵電量詳見第七章。
(三)機組一次調頻效能治理考察
1. 各電廠應加強對機組一次調頻機能維護和治理,使機組一次調頻效能調差率、響應速率、調節幅度和人工逝世區等機能指標達到國家行業標準的請求。各類機組均應具備一次調頻效能,其整定參數合適泉州電網平安運行的需求,由調控中間根據機組特徵、試驗結果和相關請求統一設定,電廠不得私行更改。機組一次調頻效能的投進與加入應依照調度指令執行。不具備一次調頻效能的機組,每年扣罰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2. 對機組在電網頻率變亂期間一次調頻機能進行考察,以調控中間EMS系統自動計算為考察依據。對電網頻率調整起反感化的,即高頻多發或低頻少發電量進行考察,其扣罰電量為:當電網頻率超越規定范圍時,機組實際發電出力(動態)與肇端實際發電出力(固定)之差的積分電量乘以3,每次積分時間段定為2分鐘。
第十六條 繼電保護和平安自動裝置的運行治理考察
電廠在運行中應嚴格遵照和執行有關的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的運行規程、標準及相關的繼電保護反變亂辦法請求,嚴格遵照和執行調控中間定值單治理和電網有關繼電保護運行規定。
(一)屬電廠維護的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因裝置拒動或誤動作(非電廠緣由除外)形成電網穩定破壞或年夜面積停電等變亂,扣罰上網電量20萬千瓦時。
(二)屬電廠維護的繼電保護及平甜心寶貝包養網安自動裝置拒動或誤動作形成主機變及接進系統設備跳閘(非電廠緣由除外),但沒有形成電網穩定破壞或年夜面積停電變亂,每發生一次扣罰上網電量2萬千瓦時。
(三)屬電廠維護的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不克不及正常投進運行,主保護非計劃停役超過24小時,平安自動裝置非計劃停役超過24小時,每發生一次扣罰上網電量1萬千瓦時。
(四)毛病信息(錄波)系統是剖析電網變亂和制訂反變亂辦法的主要設備,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每次扣罰電廠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1. 由于電廠緣由非計劃停役毛病信息(錄波)系統超過24小時;
2. 由于電廠緣由系統遠傳效能沒有投進超過24小時;
3. 在電網或電廠發鬧事故時該錄到相關波形而沒有正確靠得住錄到。
(五)對電廠的包養一個月價錢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的運行指標考察
疾速保護年投進率應不低于99.5%、母差保護年投進率應不低于99.5%,每下降1%扣罰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繼電保護主保護年投運率計算公式為:RMD=TMD/SMD
式中:RMD為主保護年投運率;TMD為主保護裝置該年處于運行狀態的時間;SMD為主保護裝置該年應運行時間,扣除由于計劃檢修和調度命令加入運行時間。
第十七條 調度自動化運行治理考察
(一)為確保自動化系統和設備運行的平安性、靠得住性和自動化信息的正確性,電廠自動化系統、設備(與電網有關的,下同)的運行和治理應規范有序,并制訂相應的運行和治理規定。由于自動化系統和設備緣由,影響或延誤調度人員處理電網變亂,形成電網變亂擴年夜事務的,每次扣上網電量2萬千瓦時。
(二)電廠自動化系統運行治理應嚴格遵守《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自動化系統運行治理規程》(國網(調/4)335-2014)和《福建省電力調度自動化系統運行治理規程》(閩電調〔2009〕366號)文的規定,做好自動化系統和設備的運行維護和專業治理任務。有以下違反規程的現象,每次扣上網電量2萬千瓦時。
1. 自動化設備和重要效能缺點或異常未及時處理形成“障礙”(重要效能指:數據處理、通訊和AVC等效能);
2. 自動化設備缺點或異常處理、檢修、信息核對或其他影響自動化信息的任務,未事前在調控云上報自動化檢修流程、任務完成后未及時填報完成情況和未上傳定檢報告附件;
3. 電廠自動化信息應按電網供給傳動試驗的條件開展相關任務,并在調度專業部門的指導下完成開關和量測信息的傳動試驗(信息核對)。未按規程請求結合一次設備計劃檢修開展自動化設備和自動化數據精度定檢任務和自動化信息與調度主站核對任務的;
4. 負責電廠電力監控系統平安防護任務,電廠電力監控系統應合適《電力監控系統平安防護規定》(國能平安〔2015〕36號)的請求,未采取有用的平安防護辦法和不合適請 TC:
發佈留言